本網訊 今年1月21日傍晚,德州陵縣開發(fā)區(qū)楊集村48歲的務工人員楊某與工友飲酒后,獨自駕駛兩輪摩托車回家,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死亡。從楊某酒后發(fā)生交通事故到發(fā)喪出殯的這段時間里,與楊某共同飲酒的工友未曾出面告慰,并試圖逃避法律責任,對此,楊某家屬憤憤不平。
在楊某親屬的請求下,陵縣開發(fā)區(qū)司法所介入調解。由于沒有全部參與飲酒人員的姓名及住址信息,楊某生前就職的公司又拒絕配合,調解工作無法進行。鑒于以上情況,司法所干警建議楊某家屬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通過法院調查取證。3月5日,楊某家屬向陵縣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根據(jù)法院調取的信息,當時與楊某共同飲酒的9人被追加為被告。在被告人員眾多、居住地信息不詳、部分人員充滿對抗心態(tài)的情況下,司法所干警同法院辦案人員積極合作,認真對該案件進行調查取證,細心核實每一名被告的居住信息,經過10余天的努力,最終確認了9名被告的詳細信息,并及時將相關法律文書送達到每一名被告手中。
之后,司法所干警又協(xié)同法院辦案人員耐心地對每一名被告進行教育勸導,向他們講解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指出他們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提出合理的調解意見。經過司法所干警和法院辦案人員的多次勸導,最終雙方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約定9名被告共同支付楊某家屬27000元作為賠償。一場民事糾紛案件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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