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河南證監(jiān)局指導上市公司協會組織轄區(qū)63家上市公司簽訂了《河南上市公司誠信公約》。為了檢驗公約履約情況,河南局指導上市公司協會組織開展了2013年度河南上市公司“誠信公約陽光行”系列活動。自2013年7月4日首站啟動以來的近半年時間里,活動先后舉辦32站,覆蓋了全部62家簽約上市公司(1家簽約公司因吸收合并已退市)。包括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者、券商分析師、專家學者、媒體記者等在內的累計1700余人次參加現場活動,其中,中小投資者共計500余人次,向簽約公司提出問題520多個,共同監(jiān)督和見證了各簽約公司的誠信履約情況。“陽光行”活動極大地喚起了廣大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關注自己投資的上市公司的熱情,加強了市場各方對上市公司的約束,河南轄區(qū)上市公司誠信水平和透明度顯著提升。
“陽光行”活動的最大特點是,集中安排市場參與各方對照《誠信公約》到上市公司現場,直接和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jiān)、董秘等高管對話、參觀考察等,進行具體而深入的交流、質詢。具體做法有:一是設計活動方案,突出活動主題。河南上市公司協會針對活動的組織、宣傳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制訂了詳盡的實施方案,重點突出了“給投資者一個真實的上市公司”的活動主題,并注重發(fā)揮投資者、媒體等市場各方對公司誠信的監(jiān)督作用。二是提前公示活動日程安排,擴大活動參與范圍。協會事先征詢各簽約公司意見后擬定了每家簽約公司陽光行活動的日程安排,并提前一個月在我局網站、協會網站、戰(zhàn)略合作媒體網站上公布,開辟了專門的網上報名通道,方便廣大中小投資者、媒體記者、專家學者等有關各方充分關注和積極參與活動。三是合理安排現場活動內容,搭建有效的互動交流平臺。現場活動中各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以及主要的高管人員都親自參加座談,現場接受投資者和媒體記者的提問;同時,還安排了實地參觀公司生產經營現場,方便投資者深入了解公司實際情況。四是緊扣誠信公約十五條承諾,重點檢驗公司履約情況�;顒又�,簽約公司對照公約條款認真自查并現場說明公司實際履約情況,認真、誠懇解答問題,不遮丑、不護短。對于諸如研發(fā)投入比例、現金分紅比例等有量化承諾的履約問題,部分經營業(yè)績不佳、未達到量化指標要求的公司能夠坦誠如實相告,體現了公約中“不做假賬、不說假話”的誠信要求。五是加強活動宣傳報道。協會選擇了“和訊網”作為戰(zhàn)略合作媒體對活動進行全程跟蹤報道并制作大型專題,實現內容的動態(tài)嵌入,突出活動重點和投資者關注熱點,真實展現上市公司履約及現場互動情況。同時,活動開展期間不斷吸收其他有關媒體加入,前后累計有40余家媒體通過各種形式對活動進行了跟蹤報道。六是及時總結和改進活動形式。每一站活動結束后,協會都進行了認真的梳理和總結,通過專題資料、工作簡報等形式及時總結經驗和不足,改進后續(xù)活動開展形式。如為了提升活動效果,方便投資者關注和比較同行業(yè)上市公司情況,協會組織開展了一次“食品類上市公司陽光行”集體活動。
河南局高度重視發(fā)揮上市公司協會行業(yè)自律監(jiān)管作用,高度重視“陽光行”活動,11月26日,劉青松局長到現場參加了第23站陽光行活動,與簽約上市公司、投資者、新聞媒體等進行了面對面的溝通交流,發(fā)表了《全面提升河南轄區(qū)上市公司透明度》的講話。
“誠信公約陽光行活動”在上市公司與投資者、新聞媒體等社會公眾之間搭建了互動溝通的橋梁。這種橋梁有利于監(jiān)督簽約公司切實履行承諾,進一步塑造尚信、守信、互信的市場文化;有利于督促上市公司進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加強投資者關系管理,切實保護投資者的知情權;也有利于更多的投資者主動了解、關注和監(jiān)督上市公司,積極行使股東權利,進一步增強投資者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尤其是,便利中小投資者關注身邊的上市公司,得到市場參與各方的高度認可。
“誠信公約陽光行”是河南轄區(qū)市場誠信建設規(guī)范化、常態(tài)化、制度化的重要抓手,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業(yè)績說明會等活動一起成為我局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的重要措施。2014年,我局將繼續(xù)指導河南上市公司協會開展“誠信公約陽光行”活動,進一步完善活動開展形式和誠信公約自律管理辦法;定期召開誠信公約自律管理專業(yè)委員會議,評估和通報誠信公約履行情況,及時將違約失信公司從公約中除名;結合河南轄區(qū)市場誠信數據建設,用市場的手段激發(fā)市場參與者,尤其是投資者等,多方關注,強化失信約束機制,真正實現“守信者暢通無阻,失信者處處受限”,持續(xù)推動轄區(qū)上市公司誠信建設。 |